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具体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具体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19修订)

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 ,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 ,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 ,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 ,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 ,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 ,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 ,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袜察芦

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应积极求职 ,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 ,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 ,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 ,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章 失业保险金发放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 ,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 ,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 ,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 ,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 ,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 ,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 失业保告带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失业没铅保险金应按月发放 ,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 ,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 ,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 ,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 ,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 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统计工作。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领取失业金条件需要三个:

第一,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这是最根本的。参保才有待遇,不参保没有待遇。这种情况尤其是要注意企业没有缴纳保险或者欠保的情况,一样是不能连续失业金的,我们只能通过投诉维权的方式,向劳动监嫌拆察部门维权要求解决。

第二,非本人意愿失业。非本人意愿怎么确定呢?按照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有关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的。

(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到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是指用人单位裁减解除劳动职工,这也是我们最经常遇到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也就是说即使违反纪律被开除,一样可以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是有求职意愿。基本的表现就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失业地的羡者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实际上兄嫌我们国家的失业率有两种方式,一种叫做城镇登记失业率,另一种叫做城镇调查失业率。2019年9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是5.2%,而城镇登记失业率却不足4%。两者之间还是有非常大的差距的,只有登记了才能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能同时领吗 失业补助申领条件

1、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旁此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才能按规定予以重新计发。因此,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金就会封存,而不能同时领取失业氏敬保险金。

2、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歼启慎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北京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北京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如下: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禅宽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北京阶段性实施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条件如下:

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告差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扩展资料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

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贺友亮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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