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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细则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细则

201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细则

对于离岗创业人员,由原单位和所在创业单位共同管理,以所在创业单位管理为主。

由原单位和所在创业单位共同管理

1、考察考核

原单位每年或创业期满应派工作人员到离岗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并将其在创业单位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和创业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严禁借机“吃空饷”

离岗创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离岗创业协议书约定和所在创业单位规章制度,严禁借机“吃空饷”、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对违反规定者,原单位应视情况终止离岗创业协议,责令其返回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返回原单位工作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

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前或期满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的,应提前1个月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终止离岗创业手续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2、办理返岗手续

对于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的离岗创业人员,原单位要及时审核其离岗创业期间的情况,办理返岗手续,恢复其工作和工资待遇。对于离岗创业人员要求辞职继续创业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原单位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终止离岗创业备案表》,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向同级人社部门报送终止离岗创业人员花名册。

申办离岗创业,有四个程序:

1、个人申请

凡有离岗创业意愿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离岗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2、单位审核

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离岗创业条件的,予以批准。

3、签订协议

经单位批准的离岗创业人员,要与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应载明离岗创业起止时间、单位和离岗创业人员的有关权利义务、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离岗创业人员要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按时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原单位要停发离岗创业人员工资,保留其人事关系,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正常晋升其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

4、备案

单位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附个人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向同级人社部门报送离岗创业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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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务员离岗创业政策

1. 离岗创业的适用范围。凡事业单位正式在岗工作人员,自愿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包括非公企业)服务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离岗创业。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离岗创业(服务)期限不得超过3年,其他岗位人员不得超过2年。

2. 离岗创业的办理流程。如果想离岗创业,须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与所在单位签订《离岗创业(服务)协议》,明确离岗创业期间双方权利、义务、期限、缴纳社会保险及法律责任等事项,并报同级编办、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3. 离岗创业期间的待遇问题。离岗前所在单位从签订协议次月起,停发离岗创业人员工资(包括津贴补贴)。保留其人事关系、编制、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职称评定正常参加;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补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与渠道不变,个人缴费部分由离岗创业人员自行承担,通过离岗前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纳。

4. 离岗期满后的相关问题。离岗创业期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回原单位的,可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长协议时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离岗创业期满后,要求返回的,需提前向原单位提出申请,报告离岗创业期间的有关情况,提供与企业、项目脱离的证明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公务员离职最新创业政策

2017年公务员离职最新创业政策如下:

1.《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投入,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对创业带动就业金融服务工作,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服务性收费优惠力度。

2.《意见》指出,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大力发展县级工业园,打造县域经济的升级版,促进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3.招募或聘用一批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专家、熟悉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创新创业成功的企业家,建立专家库。5月中旬开始,45名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成员将分成5个小组,前往各市州讲述自己的创业故事。

4.从2016年起,全省连续五年实行“双百资助工程”,优先资助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100个个体工商户和100个优质初创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每年直接培育评估认定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示范高校),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等情况,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

5.《意见》强调,要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扶持力度。安排落实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不足的市州、县市区扩充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补充贴息资金;对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部分创新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等进行扶持奖补等。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扶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

6.自主离职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并签订相关协议,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另册管理,5年内停发工资,保留原身份和档案工资,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工资连续计算、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只能享受一次)。自主离职创业期满,不回原单位工作的,本人应提前2个月书面申请并办理辞职手续。

7.自主离职创业期间,党员关系转入企业或创业注册地基层党组织,每年由本人所在企业或本人创业注册地基层党组织出具书面鉴定材料,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等次的确定,无违纪违法行为的,一般确定为职称(合格)等次;创业成绩突出的(经济效益好、缴纳税金多、安置就业多)确定为优秀等次。自主离职创业期间出现违纪行为的,由原单位召回,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自主辞职创业发一次性辞职费。

8.自主辞职创业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批准辞职的,同级财政按规定发给一次性辞职费。一次性辞职费的发放标准根据其国家承认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其本人辞职前1个月的工资总额;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不发辞职费)。其人事档案可转至人事代理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原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可按流动人员政策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根据相关规定,补齐相应养老保险费用后,可按流动人员政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可随所在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9.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人自愿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提前退休,退休后可自主创业,工作年限计算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前,仍按在职人员晋升工资级别及档次并同步调整其退休费计发基数,原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人员仍按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余各种津贴按退休人员办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金仍按原渠道支付。副科级干部提前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0.帮扶企业创业人员,5年内可保留原身份,工资福利按同条件本单位在职人员对待,工龄续算不受影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原担任领导职务的改为同级别非领导职务,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可随时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只能享受一次)。在帮扶企业创业服务期满愿意回单位工作的,由单位负责重新安排工作;不回原单位工作的,本人提前2个月书面申请并办理辞职手续。

11.公务员允许提前退休或辞职创业,对符合相关条件并依法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予以批准。“事业编”创业政策更加灵活,离岗创业人员经批准,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携带科技创新成果创办民营企业的,6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在这期间,如果创业人员要求返回单位的,将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12.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

拓展资料:

国家公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一)政治素质

1.必须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前进。

4.模范遵纪守法,树立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

5.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

(二)专业知识

公务员的知识分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识以及本专业的来龙去脉和前后动态。相关知识即指相近或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这些知识的了解有助于本职专业知识的深化和提高。

(三)智力素质

智力是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务员对于问题的观察、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思考力和想象力。普通人智商大体相当,只是不同的人对于智力的各个方面稍有侧重,有人长于抽象逻辑思维,有人长于形象思维,有人长于观察,有人敏于反应。

(四)素质

公务员的心理素质指公务员在内部和外部环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面。主要包括情绪和稳定性、团结协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独创性、面对服务对象的谦和态度、心理的自我调适等。身体素质主要指公务员的体力和适应力,公务员必须具备连续作战的精力,能够适应外部环境的各种变化。

资料链接:百度百科_公务员

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未返岗应该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管理

暂行办法

(参考模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 科技 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促进本单位 科技 成果转化工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障离岗创业人员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XXX大学或研究所(此处为事业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单位”或“本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同为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辞去领导、管理职务后,可以申请离岗创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的“离岗创业”,是指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自愿申请,单位审批同意后,保留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和人事关系,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离开单位所聘工作岗位,带着科研成果全职到外部创建或入股 科技 型企业的情况。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允许离岗创业:

(一)现主持国家、部委或单位重大 科技 项目的人员;

(二)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国防安全科研项目攻关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离岗对本单位科研及相关工作产生影响的人员;

(四)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离岗的人员。

第二章 政策措施

第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批准同意,可携带科研成果全职到外部创建或入股 科技 型企业(以下简称“创办企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离岗创业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在3—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原聘用合同暂停履行。

(二)离岗创业人员与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离岗创业期限、工作待遇、 社会 保险、科研成果权益分配等双方权利义务及争议处理方式等事项。

(三)离岗创业期间,单位发放基本工资。离岗创业期间如因工作需要仍承担单位相关工作,离岗创业者可按相关规定领取劳务费。

(四)离岗创业期间,年度考核由单位根据创办企业出具的鉴定和评价意见进行,必要时也可到创办企业深入考核。除受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情况外,一般定为合格或等次,正常调整档案工资。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单位考核优秀比例。

(五)离岗创业期间,对离岗创业人员仍可执行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人员职级、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创办企业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业绩考核等重要依据。

(六)离岗创业人员各项 社会 保险、职业年金中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负担,可委托单位代扣代缴;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按原渠道缴纳。按规定缴纳各项 社会 保险与职业年金的,离岗创业时间计入单位工作年限并连续计算工龄。

(七)离岗创业期间,在创办企业发生工伤的,创办企业配合做好工伤调查核实工作,由单位向统筹地区 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八)离岗创业期间或期满,本人要求返回单位工作的,原聘用合同恢复履行(离岗创业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应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除外)。

(九)离岗创业期间或期满,本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未提前与单位沟通协商且期满不按时返回的,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规定转移档案及 社会 保险手续。

(十)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不再享受离岗创业人员待遇和相关政策。

(十一)离岗创业期间,不得以单位名义在外从事经营活动。 离岗创业人员若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给予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离岗创业期间,离岗创业人员所承担的国家 科技 计划和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中止,确需中止的应当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办理手续;离岗创业人员承担的其他 科技 项目,由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协商处理。

第三章 申办程序

第六条 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离岗创业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申请表》,主要对本人意向、创业计划、企业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二)部门审核。人事管理部门、 科技 管理部门、资产财务管理部门对离岗创业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向有关企业了解情况,材料通过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班子决策:

1.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离岗创业条件进行审核;

2.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进行创业转化的 科技 成果进行评估,明确现有成果的权属,并提出企业创办后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机制建议;

3.单位资产和财务管理部门对创办企业的资源占用等情况进行审查,明确是否占用单位经费、场地、设备等情况。

(三)单位决策。单位领导班子对离岗创业申请进行决策,并作出书面决定。

(四)签订协议。离岗创业人员与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离岗创业期限和离岗创业人员的权利义务、争议处理方式等事项。

(五)归档备案。协议签订后,单位人事部门将离岗创业人员申请、人员基本情况、单位书面决定及离岗创业项目说明等有关材料归档,并报主管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

第七条 离岗创业人员创业期间或期满需要返回原单位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本人提前30日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人事部门审核。人事管理部门了解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工作表现、业绩等情况,并审核离岗创业人员与企业、项目脱离关系的证明材料后,及时为其安排工作。

(三)签订聘用合同。返岗人员与单位续签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备及备案。人事管理部门将返岗人员岗位聘用情况向领导班子报备后报主管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

第四章 有关事项及要求

第八条 离岗创业期间,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单位不得以离岗创业为由要求终止离岗创业人员人事关系。

第九条 离岗创业人员返回单位工作时,如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无空缺,单位可暂时突破结构比例聘用,并逐步消化。

第十条 离岗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办理离岗备案或岗位聘用备案手续。单位要加强对离岗创业人员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拓展创新创业渠道,为其离岗创业提供必要支持。离岗创业人员要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考核,及时向单位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

第十一条 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通过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其有关具体人事管理问题,在国家和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范围内,由本人、单位、服务企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予以约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使用职务成果的,按照《XXX大学或研究所(单位名称) 科技 成果转化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在单位控股企业(含独资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上述离岗创业的范围内。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申请离岗创业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单位非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全职到单位外部创业的,应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离岗创业影响深远。

这既是深化改革的信号和方向,也可以说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

疫情对经济造成重大影响,要保民生就业,还是要鼓励更多的创新创业。

只是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创业,原来的中小企业将面临另一种冲击。没有市场优势和资源优势的企业将更加艰难。

事业单位离岗创业类似于国企改革,但此项措施更加温和,对相关人员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短期有激发创新创业新热潮的作用,同时也要看到长期的影响,做好相应的规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形成企业之间不公平竞争的局面。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以下回答纯属个人浅见:

1、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文件,各省根据实际情况也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文件,如下面是我们黑龙江的文件

同时,每个单位又根据自己的情况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2、办理离岗创业时,单位应该已经将省里的文件和国家文件给创业者看了,并且离岗创业是需要上级部门审批通过以后才可以离岗。正常情况下离岗时间是规定好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创业顺利则可以继续创业或脱离事业单位体系,进行减编。如果创业不顺利还可以回来继续工作。如果到期了而不返回也不通知单位,按照黑龙江的文件规定“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是这样处理的。其他省份估计也是类似的规定。这里要说的是无正当理由,正当理由就看各个单位如何认定了。

愚见请自行分辨,!

通知单位,做好预先准备。查看办理停薪留职的相关办理过程。

这的看你是什么时间的事情。停薪留职,回来就行。不然有可能已经被清退。这种问题没有问的必要!

离岗创业后,现申请回原单位上班,手续如何办理

你好:现在各地当年停薪留职,自己出去干的人太多了,现在这批人基本都快到退休的年龄了,都想回到单位上班,然后再办理退休。目前的情况是,所有单位都是人满为患,原来单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变化,有的改制了、有的不存在了,总之变化非常的大,现在想回去原单位上班非常的难,我遇见过好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的,当年也是下海经商的,现在生意不好的都想回去,即使生意好的也想整个事业单位或公务员退休,现在基本都没有回去上班,单位原则上是不允许回去上班的。如果是在编停薪留职的,当年有原单位正式合同的,原单位还在的,原单位可以办理协助办理退休,所有费用自理;如果原单位撤销了或改制的,停薪留职人员原合同自行失效,自己去找社区,按自由人办理。仅供参考。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离岗创业有哪些单位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紫薯百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