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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三大优势不灭,世界“灯塔”永远不变动, 是哪三大优势?

美国全称美利坚共和国,一个仅有几百年历史的国家,却能够在众多拥有千年历史的国家中脱颖而出,在经济文化军事等多个领域处于全世界的领先地位,并在苏联解体后成为了唯一的超级大国。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以及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家的不断发展,许多大国的出现和世界级各组织的成立,美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力不断下降,许多国家开始怀疑美国的能力和发展前景。

但是在《李光耀观天下》一书中,李光耀却直接表示,美国具有创新能力,美国的经济威力不可能衰落。在全世界都认为美国的实力和地位正在逐渐下降,各个国家的不断发展即将要威胁到美国唯一超级强国的地位时,李光耀却提出了大家截然相反的观点——三大优势在,美国永远不倒。

那么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会发出这样的言论,美国究竟又拥有哪三大优势,能让新加坡国父李光耀发出这样的观点。

李光耀——新加坡国父

作为新加坡的国父,这些让人感叹的求学历程还只是李光耀传奇人生中的一点新光。让世界更叹为观止的是他在其政治领域中的独树一帜。在剑桥大学的进修结束后,他回到了新加坡,开启了他的政治之生涯。

在1950年的时候加入了新加坡的“马来亚论坛”,同时创立了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担任新加坡开国元首。也是他,带领新加坡的人民走上了独立自治,此后新加坡又在他的亲自领导下慢慢走上繁荣富强。

就是这样一位使国家走上独立富裕道路的人,在一五年的春天离开了那片他为之贡献半生的土地,新加坡的国民尊敬地称他为“国父”。

李光耀任职期间,曾为新加坡的政治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新加坡争取了国家的独立,设计新加坡的选举系统,之后李光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内政,开发工业园区、创立积金制度、成立廉政公署、进行教育改革。他使新加坡在四十年之内经济大幅增长,成功使新加坡在三十年内发展成为亚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

同时他注重人才强国,主张高薪养廉。世界对于李光耀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在政治方面的独到见解。2013年8月6日,李光耀发布新书《李光耀观天下》。书籍简介上是这样说的:这不是枯燥的政治论述,亦不是世界曲折的发展专题报告。

确实如此,这是李光耀先生用一生的亲身实践,凭借着他自身的经验和洞察力对世界的看法。此书也受到了很多国家政员们的亲睐。书中的第二个问题便谈论到——美国:陷入困境但优势仍在,在这一问题中,李光耀先生指出了他认为的能够支撑美国不倒的三大优势。

美国三大优势

首先,李光耀认为美国拥有大量的精英人才,这是美国的第一大优势。中国近年来也一直都在强调科技兴国和人才强国。众所周知,人才对于国家的建设有创造性的作用,只有有了人才,各方面各领域才能够不断发展。

美国不同于中国和印度有悠久的历史,它是一个移民国家,因此美国一直把争夺优秀人才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其中美国的移民法就针对性地作出了规定,在美国移民的名额中相当大一部分是为高级人才保留的。

同时他们也非常重视到美国学习的留学生,将留学生作为人才的后备力量。不仅奉上好的学习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并且通过优厚的奖金吸引和留住这些学生。有数据显示,在美留学的留学生中有25%的外国留学生选择定居美国,被美国纳入国家人才库。

除此之外,在住房方面美国推行了“绿卡”服务,以此来吸引人才们留居美国进行工作。同时十分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以及退休基金和医疗保险制度在经济上很大程度减缓了移民美国者在经济上的压力。

由上可知,美国通过一系列的人才战略为人才提供机会,住房福利等以此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推动国家各领域的建设和发展。其次,美国的第二大优势就是拥有大量的科研中心。这些科研机构,也是能够为美国留住外来人才的重要原因之一。

硅谷是世界周知的科研中心,他就坐落于美国的加利福利亚,作为高科技事业聚集的圣地,美国各科学研究中心涉及的领域十分宽泛,可以吸引各个领域的学者前来研究发展,以此促使美国的科技朝更高层次发展。

纵观世界可以发现,美国在最关键的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与日本和欧洲相比超前好几年。美国在研发方面的支出上百亿美元,研发总额占全球的40%。由此数据可见,美国的科研水平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基础科学研究实力非常雄厚。

美国高新技术产业非常发达,在全球占据着领导地位。正是因为这些大量科研机构的存在和发展。为美国留住大量人才的同时,又推动了美国科技实力的而发展,形成了一种循环互补的优势,推动美国各领域的不断发展和创新。

最后,美国人具有创新精神,这是他的第三大优势。美国所具有的创新精神也是李光耀所认为最主要的一个优势,甚至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美国人的创新精神是在美国的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美国在世界历史上,作为一个后起之秀和移民国家,没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因此他们特别强调创新精神,他们崇尚自由,不喜欢被先例束缚,并且乐于向传统和先例挑战。

据调查,在美国是否有创造力是评价一个员工的重要标准,一般大公司每周都给员工4至6小时来创新,即使是在普通人家的家里,他也会利用空闲的车库,货仓,进行改造,使用各种仪器发明创造。

我们也经常能够在一些网络平台上看到一些美国人奇特的发明创造。同时美国的创造精神是从学校就开始灌输给学生的,美国望学校能够培养出学生的创造思维,保持学生对外界的好奇心和探索心,而不是将所有孩子的思维固化,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思维灵活的人才涌出。

同时在美国的教育理念中他们将创新创业精神融合在教育中。哈佛大学将“创业精神”定义为“追求超越现有资源控制下的机会的行为”。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一教育理念,他们将创意和创业相连结, 以及培育和发展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虽然李光耀只说了美国所具有的这三大优势,但是不难发现,这三大优势却是足够支撑美国的发展的,美国所具有的强烈的创新精神,使他们在科学研究方面不断壮大发展。科研中心的壮大发展,又不断吸引着世界各国源源不断的科研人才,科研人才的加入又会更进一步推动美国创新创业的发展,使国家不断前进繁荣。

这三大优势就像一个良性循环一样,不断推动国家进步,不断为美国的发展注入活水。因此李光耀认为只要美国虽然陷入了困境但是优势仍在,不会倒。

从美国的三大优势可以发现,不管是作为后起之秀的移民国家还是,历史悠久的历史大国,若想要一个国家长远的发展下去,都需要人才和创新来推动国家前进的步伐。

美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有哪些

一 美国政府创设的良好政策环境

1.市场准入条件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4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截止到2013年6月,美国的营商便利度在189个国家中排名第四。在美国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仅需6个程序,从开始注册到新公司开业仅需5天,所需的费用仅占人均国民收入的1.5%,开公司所需的最低法定资金为0美元。而中国大陆的营商便利度的排名则是第96位,开办企业的难易度排在第158位。办企业成本低、流程快,已成为美国大学生创业率高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2.资金扶持渠道

在美国,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是多样化的,如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产业界、科研机构以及非政府非盈利组织机构等。尽管如此,美国联邦政府依然是高校科研经费的最大提供者。据统计,2007年联邦政府各部门提供的科研经费占全部高校科研经费的62%。对大学技术转让的研究表明,大学衍生公司与专利许可的数量与科研经费的支出数额呈正相关。国家对某领域科研经费的增加,能提高学校对此领域的重视度,从而增加该领域的专利获得率,为创业做好技术上的准备。

此外,早在1953年美国国会就颁布了《小企业法案》,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意在帮助小企业获得政府在资金、技术、管理上的扶持。小企业管理局还在众多大学中设立小企业发展中心,不仅加强了学术界与小企业发展的联系,同时也为潜在的或现有的小企业提供财政、营销、生产、技术、管理上的协助,以及创业和商业培训;其帮扶主体不仅包括大学生,还包括社会上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使它们能够通过创业改善生活质量。在1982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小企业创新发展法案》,并实施了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鼓励并援助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1992年又对此法案进行了修改,明确指出:小企业局可以为那些不能按合同期限或正常放宽渠道获得贷款的小企业担保,金额最高可达75万美元的3/4,对10万美元以下的贷款可以担保80%,利率不超过2.75%,担保贷款最长可至25年,平均期限为7年。除了隶属于国家的小企业管理局提供的融资担保外,还设有区域、社区担保体系,政府还通过政策引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如加大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额度并减免利息,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种子资本等。美国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极大程度地化解了初创企业所面临的资金短缺困境,为大学生创业营造了较为宽松的信贷环境,提高了学术创业者利用科研成果创业的积极性。

3.知识产权法案

美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完善知识产的保护法。在1980年颁布《贝多法案》和《史蒂文森――魏德勒技术创新法》之前,但凡是由政府机构资助而创造的科研成果,其所有权都归属于政府,未与联邦机构协商,任何人无权使用。为了改善这一现象,提高大学技术成果的转化率和民用价值,《贝多法案》和《史蒂文森――魏德勒技术创新法》规定:允许大学或国家实验室保留由联邦政府经费资助所得的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并鼓励将研发成果下放给小企业;大学有权获得由联邦政府出资的研发成果的转让收入,并与发明人共享。这两部法案的颁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使大学管理者和教师对创业的态度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促使大学衍生公司大量兴起。随后1982年的《小企业创新发展法》、1986年的《联邦技术转移法》、1989年的《国家竞争力技术转移法》、1992年的《小企业研究和开发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又对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条例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法案的颁布和实施,不仅保障了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校企之间的合作,促成了以科技为核心的创新企业的大量崛起,也使得大学的功能更加多样化,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4.培训指导服务

创业服务机构是创业链条的中间环节,它既可以帮助创业者降低企业的成本和风险,提供政策咨询、专家帮带等服务,还可以提供融资渠道、吸引风险投资、促进技术转移、进行商业培训,具有企业润滑剂的作用。美国的企业孵化器种类众多,早在1985年美国就成立了全美商业孵化器协会,为创业者提供了办公设备和空间,提供了培训和交流平台,降低了企业的运营风险,提高了大学科研成果的商业转化率,实现了企业和人才的双重孵化。诸如此类的孵化机构还有大学科技园――意在加强大学和企业之间有效衔接,促进大学衍生公司的形成;技术转移办公室――帮助学术创业者进行市场调研、拟撰创业企划书、筹集风险投资、谋得创业地和必要的设备、新产品的评估等“一条龙”服务。除了实体的创业服务机构,美国还有专门的网站,提供法律咨询、专家帮带等服务。

二 我国大学生创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大学生创业兴起于1997年,但参与率一直偏低。据清华大学创业中心的一项报告显示,在发达国家中,大学生创业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20%~30%,而我国的大学生创业比例不到1%。不仅如此,创业成功率也偏低,据2004年教育部调查97家早期学生企业,盈利的仅占17%;学生创办的公司,5年内仅有30%能够生存下去。政府如何充分发挥其驱动功能,激励大学生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已成为我国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1.政策认知度、完善度较低

与美国大学生的高创业率相比,我国的创业率实在是相差甚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政策的认知度较低。2015年1月,《北京市创业青年群体调查报告》显示:有22.9%的北京创业青年不了解北京的创业政策;有30.8%的创业青年称从未享受过政策。对于政府相关机构来说,这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不论制定多好的政策,不被大众所熟知,依旧是徒劳无用的,对于创业者来说,也是一种遗憾。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相关的法律条文虽已逐渐专业化,但是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现存的法律文件中,如《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制度的供给都太过概括,大都以宏观倡导为主,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其次,有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门性法规严重不足,很难提供全面的保障。缺少关于科研成果价值评估的具体规定,使科研成果在利益分配的过程中,无法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2.资金扶持力度不足

在我国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自有资金,亲友资金、政府融资、风险投资、银行贷款。然而,与美国政府是主要承担者的境况相比,自有资金和亲友资金成为我国大学生创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据“2015年创业邦30岁以下创业白皮书”调查显示,在我国创业启动资金有50%来自个人储蓄、14.86%来自于亲友资助,而仅有1.36%来自政府补助或创业基金,银行贷款的所占比例更甚,竟为0%(如图1所示)。这主要是因为,在我国专门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小额贷款机构几乎没有;国家对于政府这类公益资金的管理和申请流程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政府提供的小额贷款金额有限,并且申请手续复杂、要求高、时间长;贷款的偿还期较短,对于想贷款的学生来说无疑会形成心理压力;风险投资的获取途径少、金额少。

启动资金来源图

3.缺少风险化解、权益保护制度

大学生在创业这个群体里仍然属于弱者,面对复杂的创业环境和动荡不安的市场,由于经验少、实践能力不够成熟,往往会面临巨大的风险,极有可能导致创业失败。我国现有的政策中大学生化解创业风险的力度太小,致使创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多数情况下都由创业者自身或其家庭共同承担。正因为我国对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权益没有做到较好的保护,缺少相应的风险化解机制,缺乏完善的创业退出机制,才会使许多大学生对创业望而生畏,安分守己地选择岗位就业。而美国现如今已然建成了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为创业资本提供了若干条畅通的退出渠道,有股票主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等,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4.培训帮带服务不到位

从我国目前已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来看,大多数都依托于与科技园区的合作,并非是专门针对大学生创业而设立的,而且这类孵化基地一般都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发展不平衡。并且对于已使用的孵化基地,其功能明显不足,远不能够为创业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美国小企业发展中心其设立的目的就是帮助小企业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大多数小企业发展中心都坐落于大学校园中,对于大学生来说更为方便,使创业中的资金、技术、风险、法律、管理等问题都能够得到及时的咨询和解决,不仅如此,它还为预创业者发掘创业商机、提供创业培训等服务。类似于这样的机构还有企业孵化园、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办公室等。其系统的创业服务平台,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

5.缺乏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政策的制定固然重要,但是政策的执行情况、落实水平、影响效果等也不能忽视。政策的定期检查监督,不仅能够有助于其进一步修改完善,还有利于政策的普及。在美国,政策的执行力度大、落实到位、普及度高,这也是促使许多大学生选择创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到目前为止,在我国还缺少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三 对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的展望

1.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创业氛围

2.建立专项基金,保障资金来源

资金问题仍然是大学生创业的最大瓶颈。在借鉴美国融资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建立大学生创业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金的设立,完善基金的管理模式和申请程序;简化相应文件的审批环节,公开审批流程,降低中小企业的注册门槛;为大学生创业开通小额担保的绿色通道,简化担保与反担保的手续,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功能;提高小额贷款额度,适当延长贷款的偿还期限;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天使投资人、行业协会等组织为大学生提供资金扶持,并对这些组织给予适当的税费减免作为鼓励;健全大学生创业的贴息补息政策,对于毕业后未就业但积极参与创业培训的个人和个人收入低于最低工资的创业者予以补贴。

3.加大规范力度,完善实施细则

目前为止,我国各部门,如教育部、劳动部、人力资源部等,都出台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但正是由于政出多门,且各自的着重点都不同,致使许多条文都有一事多译的矛盾现象出现,易混淆创业者的判断,政府应协调各部门出台一部具有整体性的权威政策“以正视听”。制定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细则,明确规定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权属、利益分配等实施细则,使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同时修订我国的相关文件,完善其中较为滞后的内容。在大学校园内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聘请专业人员负责管理相关事宜,改进高校科研成果的评估机制与奖评制度,鼓励科研成果的转化。建立并完善创业的退出机制,降低大学生的创业的风险和顾虑。

4.丰富服务内容,提高孵化能力

构建国家、省、市、高校四类创业孵化基地相互扶持、优势互补、协同合作的良好格局,以国家级创业基地为首,形成金字塔形的创业孵化运行模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综合性服务。丰富孵化基地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和孵化能力,从经营培训、发掘商机、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到管理咨询、企业融资、风险投资、法律援助,为创业者提供全面的服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按人口比例建立一定数量的孵化基地,保证国家各地区创业水平平衡发展。尝试构建网络平台与实体机构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建立官方权威网站,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建立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并丰富其中的项目种类和数量,提供项目推荐、指导、评估等服务。同时,建立相应的专家库、经验库,对缺乏经验的大学生提供专家引导和帮带的实质性服务。

5.纳入考核体系,做好督查工作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的评估考核和奖励机制,对于业绩较好的企业,适当予以税费减免或经济补贴资助;对于业绩较差的企业,严格遵守市场的竞争原则,优胜劣汰;对于信誉度或名誉度较差的人想二次创业,应先做出评估,随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创业资助。把大学生创业率、政策的落实度纳入到政府的考核体系中,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并加大力度做好政策的落实和督查工作,使政策能够真正地走到群众中去,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

esb创新创业国际认证是什么?

ESB创新创业国际认证是由Certiport面向职业院校和本科院校学生推出的。

ESB创新创业国际认证(以下简称“ESB认证”)由全球最大的教育集团培生集团(Pearson)旗下 VUE Certiport 面向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学生推出的创新创业能力国际认证,并由 NFTE(美国国家创业指导基金会)和 ACE(美国教育委员会)联合签署认可。

美国是创新创业教育兴起之地和创新创业成果最为突出的国家,其中,包括创业公司在内的小型企业对美国的技术创新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基于此,Pearson VUE Certiport于2017年在美国率先推出用于评估学生创业精神和小型企业创业能力的认证,以进一步推动学生学习和掌握小型企业创业能力。学生通过ESB认证考试获得ESB证书,以表明其掌握了小型企业创业的核心知识和关键路径,并具备创办小型企业或者具备“创业型”就业的基本技能和素养。

2019年,ESB认证正式进入中国中国学生提升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并为中国学生提供全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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