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紫薯百科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重庆招商创业小项目,以下关于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重庆垫江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方向

重庆垫江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方向

最佳答案1、机械加工产业:

园区规划在3年内,引进20—30家汽摩配件生产等机械加工规模企业,形成20亿元左右的年产值。主要招商引资项目有:年产500万只汽车轮毂制造项目,年产5000吨汽摩塑胶配件项目,汽车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等。

2、电子电器制造产业

①PC外围设备配套产业:

园区规划3年左右基本完成3平方公里的西永微电子园区拓展园的建设(即将建设80000平方米的产业孵化中心),主要吸引惠普等IT产业的二级和三级配套项目入驻,在重点引进鼠标、键盘、机箱、音箱等PC外围设备以和信息终端产品制造及其配件生产项目30—50家,形成年产150亿元的产能。

②LED光伏产业:

园区现已引进两家LED生产企业,专业从事LED灯的生产和组装,规划在2010年实现3亿元的产能,在此基础上引进LED测试和封装生产线,实现LED上中下游产业链的延伸,建成较具规模的LED 产业基地。

③锂离子电池产业:

垫江已有小规模的锂离子电池生产,规划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做大做强垫江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重点开发汽车环保动力电池组等高新技术产品。

3、天然气精细化工产业:

主要发展硝盐化工和硫化工两大产业链,着力构建澄溪、砚台天然气精细化工产业集群。主要有纯碱、碳酸二钾酯、聚碳酸酯、二甲基亚砜等项目。

4、轻纺服装产业

5、医药食品产业

6、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

垫江是传统的农业大县,气候和生态环境优良,地形地貌条件好,农村交通便捷,适合各种蔬菜、水果、花卉等规模化种植,生猪养殖业也有较大的规模。规划引进10家农业产业投资公司,嫁接新的农副产品种植加工技术,改良产品结构,提高附加值。

重磅 | 第十届中国汽车技术展“疫”后新生,再迎机遇!

最佳答案2020年疫情突如其来,国内各大展会纷纷延期举办,第十届中国汽车技术展(CHINA ATEC 2020)定于2020年10月14-16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全新起航。

近段时间,不少汽车产业链企业受疫情影响打破参展计划,考虑是否还需要参展参会及重新选择优质展会。本文将详细为您分析,2020年来重庆参加第十届中国汽车技术展的必要性。

1.全新变局,重庆产业与展会优势凸显

疫情加速了汽车供应链格局的变化,就国内而言,疫情重灾区湖北作为中部汽车产业集群重要城市,因众多主流汽车零部件企业复工延迟、停工减产、物流受阻导致汽车供应链出现危机,区域汽车产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加上国际情势,中国六大汽车产业集群(东北区、中部区、长三角区、京津区、珠三角区、西南区)、五大汽车城(长春广州、上海、重庆、柳州)中受影响最大的当数北上广,相应该类“外向”型城市的展会也会受到更多影响。

此时西南汽车群最重要的汽车城市重庆在复工时间、人员流动、疫情控制、辐射范围等方面都显示出优势,因此重庆无疑会成为今年重要的汽车工业发展基地,并承担起国内展会平台的重要责任。第十届中国汽车技术展在重庆举办,必将吸引行业目光,为参与企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2.中西部产业亟需升级,市场潜力巨大

中西部地区作为全国重要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但也存在诸多产业结构问题,如汽车产业大而不强,国际化程度不高,产业集聚度偏低,科技创新能力较弱,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零部件产业与整车产业的发展不协调等。究其主要原因,是创新技术驱动力不足,无法打破中西部地区地方壁垒及重“整”轻“零”思想观念。

就中西部片区而言,在打造的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等产业链基本上都是通过招商引资。若要实现增长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就必须加强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研发。

北上广深相较于中西部地区汇聚了更多的先进汽车技术,但市场趋于饱和,中西部地区市场潜力更大、下沉空间更为广阔。因此,在布局市场、产官学研合作等方面,第十届中国汽车技术展更有利于为企业进军中西部汽车产业提供优质资源和契机。

3.促产业发展,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多项战略政策

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受到严重抑制,党中央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发展,大力帮助汽车产业复苏和转型升级。2月国家发布《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提出促进智能汽车发展。3月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要完善机动车报废更新政策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4月全国政协副主席万钢在北京主持召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咨询委员会会议。

重庆市人民政府大力支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早在2018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全市汽车产业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需加快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发展,推进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到2022年,将重庆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制造基地。

今年又先后印发《重庆市汽车电子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并公开30余项2020年重庆汽车摩托车产业市级重大建设项目,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推动全市汽车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1.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重庆市政府部门联动发力

第十届中国汽车技术展会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重庆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共同主办,是为推动中国汽车工业技术革新和转型升级而打造的汽车技术专业展。自2011年创办以来,已成为中国汽车创新技术领域代表性的行业盛会。

近年来,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与重庆市政府部门的号召和联动推动下,中国汽车技术展得到全国各省市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支持,并建立起深度合作关系。第十届中国汽车技术展将继续肩负行业使命,以交流共享助力汽车产业链企业创新发展,以技术创新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以汽车制造产业带动重庆经济腾飞。

2.六大前沿主题,深度聚焦汽车未来技术

不同于传统车展,中国汽车技术展深度聚焦汽车产业“智能网联、新能源、智能制造、轻量化”等未来发展趋势,系统展示从创新材料、智能制造、关键零部件、智能网联、新能源到整车的前沿技术产品。

可以说,第十届中国汽车技术展兼顾专业性与综合性,全面覆盖汽车全产业链,成为展会用户新产品推介与技术交流合作的首选平台。

3.直面数百行业大咖,先知产业发展趋势

第十届中国汽车技术展同期举办中国汽车科技创新大会,邀请百名汽车行业大咖直击热门技术话题,分享市场最新动态,透析产业发展方向。大会设置新闻发布、媒体专访、专业论坛、交流互动、产品推介等环节,让参会者面对面与同行专家、客户及竞争对手深度探讨汽车产业未来之路。

目前热门报名参与的主题论坛如下:

第二届车联网与自动驾驶技术高峰论坛

第四届智能工厂与工业机器人高峰论坛

第三届中国汽车白车身大会

第三届汽车新能源及智能化技术发展论坛

第七届中国汽车用钢年度峰会

2020中国汽车创新材料与轻量化技术论坛

第三届汽车创新与测控技术论坛

中国汽车用铝应用发展论坛

汽车电池技术论坛

动力总成技术论坛

注:更多活动安排及详细信息请参考“CHINA ATEC 2020中国汽车科技创新大会”

1.数据说话,实力满足客户需求

自2011年创办以来,展会在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潜在客户群体不断扩大。

截止上届,展会辐射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累计6000余家企业参与。近三届展会每届均超过30,000人次专业人士到场参观交流。其中有近70%专业观众与采购商来自国内中西部地区,展会成为中西部地区汽车工业领域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寻找合作伙伴的重要渠道。

根据市场调查与往届客户反馈,参展方、参会方对展会效果都有较高的满意度,展会需求逐年增加。2020第十届中国汽车技术展预计展出面积45000平方米,展商750家,专业观众多达35000人次。

2.品牌服务,全方位增强参与体验

中国汽车技术展力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增值服务,加强对参展商的宣传力度,同时不断提高展会现场管理与服务水平,提供展会规划、展会日程、展商名录、交通指南、周边设施导引等各类服务。

展会前期已通过展商与专业观众问卷调查,收集客户参会诉求,针对性策划主题论坛、推介会、欢迎晚宴、颁奖等内容丰富的活动加强业界线上线下交流互动,为客户展开洽谈合作营建良好契机和环境。另有百家主流、专业媒体现场助阵,集中式曝光,提升展会参展商行业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

第十届中国汽车技术展,一个您非参加不可的行业盛会!机会总是留给有远见且有准备的企业,我们已为您搭建好专业平台,欢迎加入!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重庆开县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最佳答案1、用地补助。入园项目执行每亩9万元的土地基准价格。凡投资强度每亩达到150万元及的,按照每亩9万元给予补助,投资强度每亩未达到150万元的,按同比例降低土地补助资金,投资强度每亩低于130万元的,不给予土地补助。平桥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执行每亩20万元的土地基准价格,凡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及的,按照每亩9万元给予补助,投资强度每亩低于250万元以下的,不给予土地补助。企业在全部缴纳土地综合价金后,方能取得土地使用权。

项目由园区提供“七通一平”,即供水、供电、供气、电视、电话、因特网、道路和场地平整。

2、厂房及设备设施补助。根据项目资本金给予12%的厂房及设备设施补助。

3、物流补助。按照项目缴纳的税收总额给予补助。企业竣工投产后,第一个财务年度缴纳税收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25%给予物流补助;缴纳5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30%给予物流补贴;缴纳1000万元的,按照40%给予物流补贴。第二个财务年度按照20%给予物流补贴。第三个财务年度,按照15%给予物流补贴。

4、用工补助。政府主流媒体无偿为企业发布招工信息。政府确定的劳务中介机构免费为企业招工。企业自主招工给予一定职业介绍补助。按项目培训招用人数享受培训补助费用,培训期为1—3个月,每人每月补助300元。招用移民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与劳动合同相应期限的岗位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其期限不超过3年。招用移民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招用移民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助,其期限不超过3年。

5、所得税优惠。入园企业按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招用的开县移民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三峡移民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府〔2006〕214号)规定,在招用后3年内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限额给予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先征后返的优惠,其期限不超过3年。

6、进口设备税收减免。对转移落户库区的工业企业,凡属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7、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扶持。入园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转移落户库区的企业,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技术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推销。

8、新产品税收优惠。入园企业凡列入国家级、市级新产品项目计划的新产品,经鉴定投产后,从鉴定年的1月1日起,国家级新产品三年内、市级新产品两年内按新产品新增增值税县内留成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

9、最低收费。凡国家及市级明确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收费幅度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

国家和市级明令禁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取缔的收费项目,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县级部门自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缔。

10、减免收费。新入园项目、改扩建项目及园区自建项目,县级有关部门有权减免的,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入园项目、改扩建项目及园区自建项目除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外,还可享受城市建设配套费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

11、品牌奖励。鼓励入园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附加值。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重庆市名牌产品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复评再次获得的,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奖励。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复评再次获得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

获得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4A级称号的,给予1万元奖励。

获得“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证书的给予1万元奖励。

获得ISO9000系列、ISO14000系列、HACCP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

同一产品同年度获得同一性质不同等级称号,以最高等级标准奖励,不重复计奖。

12、金融支持。对入园企业,县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公室、金融办优先推荐贷款,担保机构优先提供担保服务,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贴息政策。

13、财政支持。鼓励入园企业自主创新。对符合国家产业鼓励类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优先享受财政贴息、政府资助和低息贷款等优惠政策。

请教重庆市涪陵区近几年招商引资情况

最佳答案只有半年哦

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在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的鼓舞下,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掀起了新一轮你追我赶的发展热潮。在这一背景下,我区固定资产投资扭转了自年初以来持续下降的态势。上半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5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其中区内投资22.0亿元,跨区投资1.61亿元,分别增长7.2%和4.0%。初步判断,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累计效应的逐步释放,以及一批重大项目的相继开工或加快建设,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已开始走出低谷,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

一、今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建设与改造投资止跌回升,为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半年,建设与改造投资完成21.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89.62%,建设与改造投资止跌回升,为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建设与改造投资中,工业投资的持续高速增长,是带动全社会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去年来,在国家加大对三峡库区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的背景下,随着全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决定》的颁布实施,我区工业投资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增长态势。今年来,这种快速增长的态势得到了延续。上半年,全部工业投资完成8.83亿元,增长39.5%,其中城镇工业投资完成7.84亿元,增长46.4%;农村工业投资完成0.99亿元,增长1.4%。分行业看,投资增长较快的行业主要是化工、医药和农副食品加工业,分别完成投资3.96亿元、0.5亿元和0.8亿元,增长5.55倍、2.67倍%和82.9%,其中中化涪陵化工合成氨及湿法磷酸盐项目、天原化工厂氯碱化工迁建工程、建峰化工合成氨及三聚氰铵项目等三大化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达3.2亿元。全部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37.4%,比上年同期提高8.7个百分点,工业投资的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的不断上升,对增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城镇与农村投资全面增长

上半年,全区城镇投资完成20.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其中,随着中化涪陵化工磷酸一铵工程、辣妹子现代食品工业园一期、三海兰陵丁基橡胶药用瓶塞扩建等工业项目投资进度加快,城镇工业投资继续保持了持续的高速增长,增幅达46.4%,完成投资7.84亿元,占城镇投资的38.2%。其他投资则完成情况不理想。农林牧渔业投资完成投资0.51亿元,与同期基本持平;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完成投资1.28亿元,下降45.8%;文教卫生体育等完成投资3.14元,增长1.9%。

在乡镇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外来投资增多,以及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建房积极性有所提高等因素的带动下,农村投资呈现了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上半年,农村投资完成3.05亿元,增长31.5%,其中农村非农户投资完成2.04亿元,增长49.4%;农村私人投资完成1.01亿元,增长5.8%。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出现回暖势头

受金融机构收紧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及我区集资建房、移民拆迁安置建房等因素对商品房销售产生挤出效应等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开发投资自2003年来一直处于下降态势。可喜的是,今年上半年,我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出现了今年来首次增长,增速为6.4%,完成投资2.45亿元。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123.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1%,实际销售面积8.43万平方米,增长2.3%,房地产开发市场出现了回暖势头。

(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是支撑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主要原因

今年上半年,全区35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2.15亿元,占全社会投资额的51.54%,为年计划的45.8%,符合我区重点项目完成进度前低后高的规律。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支撑了我区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分进度看, 5个竣工扫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6亿元,为年计划的 76.9%。其中中化涪陵化工公司磷酸一铵工程和三海兰陵丁基橡胶药用瓶塞改扩建项目一期已基本完工,进入试运行;辣妹子现代食品工业园一期进入主体工程施工,白鹤梁水下保护工程预计年底前可竣工对外开放。20个续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47亿元,为年计划的49.6%。完成进度过半的项目有涪陵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城市桥梁建设、李渡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两江广场、涪陵师范学院迁建、涪陵职业技术学院等8个项目,完成进度低于30%的主要有涪陵中心医院病房大楼、海陵商贸城片区开发、涪陵电网改造、渝巴路涪陵段4个项目。10个新开工项目仅有涪陵农村公路建设、东升铝业深加工项目、川东造船厂特种船舶项目等3个项目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0.42万元,为年计划的13.2%。

(五)资金来源趋于多元化

上半年,共到位资金20.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其中国家预算内资金2.14亿元,增长25.8%,占到位资金比重为10.7%;国内贷款6.70亿元,增长55.3%,比重为33.4%;利用外资201万元,而上年同期为0;自筹资金5.93亿元,下降29.3%%,比重为29.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资金紧缺。随着国家双稳健政策的实施,争取国家投入和银行信贷资金的难度明显加大,加之偿还工程欠款等增大了财政负债,地方财政能挤出搞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引导社会投资的作用明显减弱。与此同时,我区社会资本普遍实力不强,获取建设资金的渠道单一,资金筹措压力明显增大。仅从全区35个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看,上半年,共到位资金8.86亿元,到位率72.9%,按计划进度,还有3.29亿元的资金缺口,重点项目的情况尚且如此,其他项目的情况更不容乐观。

(二)民间投资启动乏力。由于我区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投资软硬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产业层次偏低,投资者项目选择范围不广,投资方向偏于集中,与发达地区相比,难以对外来投资产生较强的吸引力,使我区利用外资和民间投资比重较小,国有投资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上半年,全区国有投资完成14.56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61.8%,而私营个体投资仅完成3.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9%,比重仅为14.9%,远低于国有投资的比重。

(三)房地产开发形势仍不容乐观。上半年,我区房地产开发投资虽然增长6.4%,但这是在近几年来投资持续下降、基数较低的情况下实现的低增长。自2000年我区出台集资建房政策之后,全区集资建房面积已达197.93万平方米,加上大量移民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对房地产开发产生了较强的挤出效应。上半年,全区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和实际销售面积均远低于除黔江外的其余四个区域性中心城市,这与我区推进城市化、加快建设大城市的要求不相适应。

(四)前期工作不扎实、施工条件复杂等因素影响工程进度。一是因征地拆迁问题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明瑜国际二期因拆迁问题迟迟没有解决而至今无法开工。二是施工条件复杂等因素影响工期。如东西干道施工渗水导致停工一个月且至今影响着施工进度。

三、对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投资工作,加强项目指导,做好协调服务,特别是在投资环境建设和重大项目推进上,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二是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按照区政府〔2006〕14号文件精神,把完成投资目标任务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兑现奖惩,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千方百计缓解建设项目瓶颈制约。一是全力做好上级资金的争取工作。要围绕中央、市上投资的重点,有针对性地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最近召开的市委二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将投入647亿元,重点扶持库区产业发展、解决移民就业、落实移民后期扶持和社会保障政策、改善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条件、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要围绕这些上级重点支持的领域,搞好项目策划,加强衔接协调,尽可能多地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争取信贷资金支持。近期要尽快落实开发银行政府综合授信第二批项目3.31亿元的贷款,同时,尽快衔接落实开发银行200亿元支持库区产业发展贷款中,已初步确定的我区15亿元贷款额度,并努力争取更多的份额;切实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协调,争取金融机构给予更大的关注和支持。三是继续推进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全力巩固和扩大招商引资成果。

(三)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千方百计保持投资增长。深入分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尽可能地降低各种不利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督促5个竣工扫尾项目按照计划进度加快建设,确保按期竣工投入使用;督促20个续建项目和3个已开工的新开工项目,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加快实施,尽快形成工程量;督促7个未开工的新开工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开工。

(四)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增强投资后劲。继续充实完善 “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库,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在建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保持投资稳定增长。重点培育产业关联度大、能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项目,对全区发展有全局性、战略性影响的重大项目,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高新技术项目,同时,继续加大对农林水利、交通能源、生态环境、教育、卫生、商贸服务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近期重点是加强衔接汇报,督促市政府加快推进渝湘高速公路涪陵连接线、重庆至安康高速公路涪陵段及涪南、涪利铁路的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五)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维护和发展好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根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已发布的改革配套文件及时修改和完善,切实做好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和核准工作。加强金融、规划、土地、环保等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投资服务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涪陵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六)壮大担保公司实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国家实施双稳健政策的背景下,我区中小企业融资十分困难。银科担保公司作为我区争取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融资平台,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缓解贷款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担保公司实力不强,却制约着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的进一步放大。为此,要加快完善担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壮大担保公司实力,进一步缓解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投资科)

重庆双桥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

最佳答案入园投资项目享受《双桥区人民政府鼓励投资办法》(双桥府发〔2007〕1号)等入驻园区企业的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

(一)税收扶持:企业所得税执行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从投产之日起,五年内给予区、镇(街)级实得部分100%的财政支持。 (二)规费

1、凡为工业性质的厂房、办公楼等设施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全额返还。

2、其他行政规费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

(三)土地政策

1、投资者开发建设用地,其土地出让金,原则上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可以分期付款。

2、在我区内兴办工业企业购买土地均实行优惠价出让。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实行挂牌保护,各部门不得因检查而影响、干扰企业正常营运。

(五)子女入学:乙方业主子女可在双桥区范围内选择中小学校入读,免缴择校费。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关于扩大开放鼓励外来投资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外来投资,扶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构筑成渝间经济开放高地,建设成渝经济区区域中心城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1.本政策适用范围为区外各类投资主体在我区投资新(兴)办的企业。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未明令禁止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领域,均允许投资经营。

二、鼓励投资的重点领域

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产业布局、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容积率和土地利用须符合我区规定。鼓励和引导重点投资以下领域:

2.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氢动力等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控制系统、汽车电子等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轮胎橡胶、高端装备制造、现代五金、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通用航空配套等主导工业。

3.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产业、光伏等战略新兴产业。

4.其他新办的文化及特色主题旅游、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等。

三、优惠政策

5.投资项目用地以公开“招、拍、挂”方式供给。土地出让底价根据项目投入产出等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大足工业用地基准价格。

6.投资项目合同约定建设期间,规划综合费、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集中绿化费等全额征收后,生产性用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支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1亿元的,工业类项目生产性用房上述规费全额给予企业财政支持。

7.水、电、气、闭路、通讯等安装到项目用地红线边缘,涉及的各类经营性和服务性收费按低限收取。

8.新办企业实现合同约定、年纳税额300万元的;新办外商投资(合资)企业;新增进出口实绩的生产性外贸企业,进出口总额增长率超过税收增长率的税收增量部分,给予以下比例扶持:

企业所得税:投资新办西部地区鼓励类工业企业,在2020年前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自企业注册登记次年起,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按前二年全额,第三、四、五年50%给予企业财政支持。

流转环节税(增值税或营业税):自纳税之日起,企业缴纳的流转环节税区级分成部分第一年全额,第二、三年按50%给予企业财政支持。

土地使用税:自纳税之日起三年时间,生产性用房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给予企业30%的财政支持。

收购、兼并企业:投产纳税当年税收增量在300万元的,增量部分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流转环节税的财政支持。

9.现有生产性企业(资源开采性企业除外)技改,投产纳税当年税收增量在300万元的,给予增量部分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50%的财政支持。

10.电子信息类企业:租用园区标准厂房进行过渡性生产的,两年内租金每月按不高于6元/平方米的标准,超出部分由区财政定额补贴给企业。

鼓励企业在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及辅助用房,不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建成两年内初次出售所产生的营业税、初次租赁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区级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11.外商投资企业:按实到注册资本金的6‰给予财政支持。

12.外贸企业:新办生产型外贸企业,除享受国家、市、区外经贸相关鼓励政策外,在合同约定的优惠期满后,凡自营出口创汇产值达到总产值50%的企业,按当年实际缴纳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支持;根据企业进出口总额,对企业技改研发或物流费用给予财政支持

13.总部经济企业:在我区登记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和纳税主体资格的总部企业或主营业务在区外的商贸、服务性企业,自纳税年度起的区级分成部分按相应比例给予企业财政支持。

14.农、林、牧、渔业开发及观光特色农业的投资项目,取得区级龙头企业称号的,由区政府按规定优先给予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并自企业注册登记次年起5年内给予企业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全额的财政支持。

15.外来投资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达到相关政策要求的,由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

16.外来生产性企业年纳税额达到300万元的,次年享受奖励大足石刻景区门票20张,按每增加300万元税收增加20张门票递增。

四、奖励政策

鼓励中介机构、个人引进项目和资金,在签订正式协议时予以明确,项目投产达效后给予其相应的奖励(具有招商职能职责的单位或个人除外)。

17.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中国行业10强企业,在大足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建成投产后,分别给予引进单位或个人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18.引进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主导产业链条中的企业,按项目投产后两年入库税金总额,其中工业类项目、商贸流通类项目2%,旅游、农业、基础设施类项目3%,给予引进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

19.引进资金(政策性资金、政府性融资除外)经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按照“谁受益,谁奖励”原则,根据其资金额度、利率和使用年限一次性按到位资金额的0.3—1%给予奖励。

五、投资服务

20.建立重特大项目区级领导联系制度和挂牌保护制度。

21.实行手续代办、限时服务制度。项目涉及的立项、注册、办证、办照等手续,在企业提供真实、完备的资料后,由经开区、工业园区、区招商局等确定专人负责代办,实行有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22.外来投资重点企业由区政府发放“投资者身份证明”,赋予其相应工作、生活便利条件,可获得政治待遇和社会荣誉的优先提名;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推动作用的,由区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

外来企业业主和员工及家属在户籍、子女入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享受区内居民同等待遇。

六、其它规定

23.国内外知名品牌、上市公司、高新技术等企业或附加值高、财税贡献大、带动性强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相关特殊优惠由区政府常务会和经开区主任办公会审定。

24.本政策未纳入的国家、重庆市有关西部开发、鼓励外商投资等优惠政策,对进入我区的投资者均适用。凡国家、重庆市新发布的招商引资政策优于本政策时,按新政策执行。

25.区内法人、自然人、返乡创业者投资新办企业或扩大再生产,其投资额及入库税收等达到本文相应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政策执行;资源性、房地产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26.本政策的兑现由区招商局、经开区投资促进局承办,区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税务部门及经开区相关部门等参与审核,报区政府审批后按照现行财税管理体制分别实施。

享受优惠奖励办法的企业于次年3月初备齐相关证明材料申报,4月底前兑现。

27.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双桥区、大足县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系列文件不再执行;原来签订合同并已启动建设的项目,按合同约定执行。

28.本优惠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区招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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